(原标题: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)
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,针对2023年年度报告中的部分数据错误进行了修正。更正涉及以下内容:
在“第三节:管理层讨论与分析”之“四、主营业务分析”之“2、收入与成本”之“(3)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”的披露中,LED行业的销售量、生产量的同比增减百分比分别由-8.63%和-9.10%更正为-6.07%和-11.58%。
在“占公司营业收入10%以上的产品的销售情况”披露中,LED产品的销售量同比增减百分比由14.31%更正为-6.07%,销售收入同比增减百分比由-4.10%更正为-3.71%,销售毛利率同比增减百分比由4.46%更正为3.38%。
在“主要销售客户和供应商情况-公司前五大客户资料”披露中,客户(四)和客户(五)的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互换,客户(四)由2.93%更正为3.06%,客户(五)由3.06%更正为2.93%。
公司对上述更正表示歉意,并请投资者注意。除上述更正外,2023年年度报告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。